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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申报“指导学生自学”微型课题研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20访问次数: 字号:[ ]


 

关于组织我市中小学申报

“指导学生自学”微型课题研究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苏教科规(20094号文《关于组织苏州市中小学“指导学生自学”微型课题研究的通知》,我市将组织各中小学开展苏州市、太仓市“指导学生自学”微型课题的申报工作,并倡导学校开展“指导学生自学”微型课题校本研究。该专项课题的设立,旨在引导广大教师在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关注学生学习状态,研究学法指导,总结有效经验,探寻科学方法,指导学生课内外主动学习、自主探索、大胆创新,培养学生养成科学自学的方法,同时,进一步深化教师研究的实践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教师教育教学特色。希望各校认真做好课题的组织发动和申报、管理工作。

现将该专项课题申报和管理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全市中小学校、教研教科部门的教师个人、备课组、教研教科人员,均有资格申报该专项课题。

二、研究内容

该专项课题研究,以学法指导研究为核心,重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发展学生综合素养,提升教师指导学生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研究成果要求有体现针对性的研究设计和扎实的研究实践,通过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有效措施,研究有实效。

要求结合学科教学开展研究,研究内容具体,切口小,有针对性。可以围绕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变革、课堂教学具体环节的有效设计、教学“六认真”的切实贯彻等主题开展研究。

三、研究期限:1200910月——201010)。

四、申报工作

1.申报程序

“指导学生自学”微型课题研究工作,要在学校、县市区、大市三个层面同时推进,成果全面推广。学校重在以备课组、教研组、教师个人为单位进行校本研究。县市区重在充分发挥整合和引领功能,组织跨校协作研究。苏州大市要结合教育教学突出环节组织研究,力求形成突破性成果。

各学校要做好充分的组织发动工作,并按要求组织校本“指导学生自学”微型课题申报评审工作,尽可能做到每个教研组和人数较多的备课组都有“指导学生自学”微型课题,并将微型课题研究作为学校教研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学校评审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苏州市、太仓市级课题。

2.苏州市、太仓市课题的申报材料要求:

①课题研究方案纸质文本稿1份(申报者提供)。要求在首页注明课题名称、研究单位、主持人及其基本情况、其他研究人员、研究截止时间。研究方案要说明研究内容、具体安排及预设成果等基本内容。

②申报课题汇总目录1份(各学校教科室提供)。格式如下:

苏州市/太仓市“指导学生自学”微型课题申报目录

              学校

序号

研究单位

主持人

结题

时间

(苏州、太仓)

1

 

 

 

 

 

2

 

 

 

 

 

3

 

 

 

 

 

注:研究期限为1年(200910月——201010月)

课题申报材料集中上报至太仓市教培研中心办公楼A203室张雪老师处。汇总目录电子稿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tcsjpyjky@163.com

3.截止时间:20091115

4.联系人:严乃超老师,联系电话:53541787

五、申报管理办法

课题申报后,我市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择优向苏州市推荐申报。苏州市规划办将对推荐的课题进行审定,在苏州网上教师学校网页上公布,并备案;其他通过太仓市规划办评审的课题,在太仓教培研中心网上公布,并备案。在一年的研究过程中,我市规划办将配合苏州市规划办做好过程管理工作。

一年研究期满后,苏州市规划办和太仓市规划办将分别对各自备案的课题成果组织集中评审工作。评审注重研究方法的可行性和研究成果的实效性。评审结果分别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经苏州市规划办评审获得“优秀”和“合格”的研究项目将被视同为苏州市级课题,并颁发相应结题证书;经太仓市规划办评审获得“优秀”和“合格”的研究项目将被视同为太仓市级课题,并颁发相应结题证书。对未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过程不规范的研究项目则作撤项处理。

 

 

               太仓市教师培训与教育研究中心

          200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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